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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海口市财政局关于统筹财政资金用于冲抵2015年预拨指标的请示

海口市财政局关于统筹财政资金用于冲抵2015年预拨指标的请示

海财预〔2016〕2195号
2016-05-11
索 引 号: 00817861-2/2022-14528分类:报告 财政、金融、审计
发布机构:市财政局发文日期:2016年05月11日
名 称:海口市财政局关于统筹财政资金用于冲抵2015年预拨指标的请示
文 号:海财预〔2016〕2195号主 题 词:
海口市财政局关于统筹财政资金用于冲抵2015年预拨指标的请示

海财预〔2016〕2195号

市政府:

根据《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工作的通知》(琼府【2015】52号)和《海口市市本级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办法》(海财预【2015】5854号)相关规定,为切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,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,我局在综合考虑我市实际工作需求的基础上,拟将年终清理的财政结存资金统筹用于冲抵2015年预拨指标。现将相关情况请示如下:

2015年底财政收回市本级结存资金

203,013万元,其中,财

政待分资金63,458万元,部门结余资金139,555万元。本次计划安排148,540万元(含一般公共财政资金130,825万元,政府性基金17,598万元,其他资金

117万元)分两批三次用于冲抵当年预拨项目资金,其中,安排56,345万元用于冲抵第一批涉及双创和棚改项目的对区预拨资金;安排3910万元用于冲抵第一批涉及双创项目的对市预拨资金;安排88,285万元用于冲抵第二批涉及海南港航控股公司港口搬迁补贴、狮子岭二期污水处理厂注册资本金、罗牛山关停猪场拆迁补偿等项目的预拨资金。(详见附表)

以上妥否,请批示。

附件:一《2015年预拨冲抵资金安排情况汇总表》

二《2015年预拨冲抵指标明细表》

海口市财政局

2016年5月11日

(此件主动公开,联系人:张颖,电话:68722631)

海口市财政局办公室

2016年5月11日印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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